公路邊的單柱式廣告牌可隨意安裝?肯定沒有。并不是每一個商業都可以經營戶外廣告。經營此類戶外廣告前,經營者需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,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核準文件。
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將收費公路的利益劃分為收費權、廣告權、服務設施經營權,以及在高速公路兩側設置廣告牌是否合法的問題。一般而言,高速公路屬于收費公路,所以建設和經營高速公路的企業一般都有廣告經營權。所以,只要是這些企業經營或轉包,高速公路兩邊的路橋和廣告牌都是合法經營。
依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,未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,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。
根據第11條第二款,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,道路施工控制區的距離標準為:(1)國道不低于20米(二)省道不低于15米(三)縣道不少于10米(四)鄉道不少于10米(四)鄉道不少于5米(屬于高速公路的)高速公路施工控制區的距離標準,由公路用地外緣向外,不得小于30米。
但是第13條第1款也規定,在公路建設控制區內,除公路保護需要外,禁止建造建筑物和地面建筑;在公路建設控制區劃定之前,依法建造的,不得擴建。由于公路建設或者保證公路運營安全需要拆除的,應當依法予以補償。
也就是,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把高速公路兩邊分成兩個區域:公路用地范圍和公路兩側的施工控制區域。而且,經批準的公路用地范圍內可以設置廣告牌。除了公路兩側的建筑物,只要獲得了相應的戶外廣告經營資格,就可以建造和經營戶外廣告。
可以說,我國對同類戶外廣告業務的要求相對寬松。另外,經營這類戶外廣告牌的收益也很可觀。
根據附近經營戶外廣告的朋友介紹,就以公路兩側的柱子廣告為例,一年廣告費一般從5萬元起。這就是說,如果兩個廣告位都賣了,一年很容易入帳10萬。